美国商标制度和中国有什么不同?
- 美国以使用为基础:先使用者可享有普通法权利;注册后获得全国范围的推定使用优先权。
- 申请基础分三种:已使用 1(a)、意图使用 1(b)、外国申请基础 44。
- 注册后须在第5至6年提交第8条使用声明,否则注册会被取消。
- 没有名称上的“撤三”,但连续三年不使用可作为弃用的初步证据。
- 外国申请人须委托美国执业律师。
相关法规条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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